【资料图】
1.综合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,不论其来源如何,都按照统一的税率计征。
2.对取得综合所得的居民,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;有扣缴义务人的,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月预缴税款;需要清算的,应当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。
3.公式为:综合所得=纳税年度综合所得-基本费用-专项附加扣除-专项附加扣除-其他扣除。
4.专项附加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,以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;如果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完成扣除,扣除将不会结转到下一年度。
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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